國民黨立法委員吳育昇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要求法務部儘速執行死刑,並提出修改《刑事訴訟法》461條,防堵法務部不執行死刑的「漏洞」,否則「每次都在我總質詢施壓才執行」。不過,對於自己曾連署《中華民國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將死刑減為無期徒刑,被指立場反覆。吳育昇受訪時則表示,那是針對該減刑條例,他仍反對廢死

據現行《刑訴法》461條規定,死刑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後,3日內執行,不過執行檢察官見案情有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得於3日內電請司法行政最高機關再審核。符合暫緩執行死刑要件則包括申請再審、提起非常上訴、聲請大法官解釋、心神喪失、懷孕等。

吳育昇批評,目前台灣仍有48名死刑犯,其中符合再審核要件者只有13人,其他都是法務部藉此漏洞拖延執行,甚至最長還有判刑14年還未執行槍決,「每次都在我總質詢施壓時才槍斃4、5個做交代」,司法正義、社會公義如何彰顯?因此,他將提案修改《刑訴法》461條,加入「非顯有理由者不得為之」,堵住這項法律漏洞,確保法務部不要「知法玩法」,儘快執行死刑。

不過,國民黨立委廖正井曾因配合《兩公約施行法》、落實人權保障,而提出《中華民國103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將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20年等,而吳育昇正是連署人之一,遭外界質疑立場反覆。

對此,吳育昇受訪時則表示,自己一直以來都支持死刑,連署只是針對該減刑條例,「挺減刑、反廢死」,態度非常明確,沒有矛盾的問題。

(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