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赴日旅遊將無法享用「生豬肉料理」,日本厚生勞動省27日通過決議,餐飲業自6月中起,禁止提供生食豬肉與豬肝,店家有義務將生豬肝、豬肉中心部分加熱,如同牛肝烹調方式,一旦業者違法供應,將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萬日圓罰款。

據共同社報導,厚生勞動省指出,豬肉與豬內臟帶有戊型肝炎病毒,為防止食物中毒,除禁止餐飲業提供「豬肝刺身」等豬肉生食,也要求業者往後須將生豬肉中心部分,以63度溫度加熱30分鐘以上;此外,零售店也禁止販賣生食豬肉。

報導指出,2011年日本發生多起燒烤店顧客集體中毒事件,有關當局於隔年7月修法,禁止餐飲業者販售生食牛肝;自此,提供生食豬肉與豬肝的餐館大幅增加。

日本之前並無對生食豬肉進行監管,僅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單位,勸導業者加熱後再販售。去年6月,厚生勞動省認為,有必要透過法律加以監管,因此開始草擬管制方針,27日,順利將禁止生食豬肉加入《食品衛生法》。未來,業者違反規定將面臨2年以下徒刑或最高200萬日圓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