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同心會成員屢次在台北101廣場鬧事,今年3月6日,總幹事張秀葉對前來取締的警方嗆聲「想升官嗎?」被依侮辱公務員罪送辦;張秀葉因此提告信義分局長吳敬田、偵查隊長蔡坤益妨害自由。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警方依職權執法,並無過當,25日決定不起訴2人。

北檢調查,3月6日下午,警方獲報至台北101廣場取締違停,卻遭聚集在此的張秀葉、愛國同心會成員遇港生等人嗆聲。遇港生嗆警「柯P一句話,你們就嚇得他媽的…」、「我打法輪功,罰5萬而已」;張秀葉則嗆,「想升官嗎?」2人當場遭警方依汙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等罪逮捕。

張秀葉不滿警方執法,3月9日到北檢按鈴,控告當時新上任的吳敬田及負責執法的蔡坤益等人妨害自由。對此,吳敬田與蔡坤益表示,警方「依法行政、行政中立」,不願多作回應。

北檢調查後指出,警方當時因認為遭到汙辱而逮捕張秀葉,屬於執行公務,且執法也沒有過當,將吳、蔡2人不起訴;至於「想升官嗎」是否構成侮辱公務員,檢方認為,張秀葉的「升官」一詞並無貶意,遇港生因違停遭取締,憤而發表評論,屬於自然反應,張、遇也獲不起訴。

此外,張秀葉遭逮捕過程曾以手肘攻擊女警,遭警方指涉嫌「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檢方則表示,張秀葉遭逮捕過程的掙扎反抗屬於自然反應,並非蓄意攻擊員警,認定張無涉妨害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