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要求15日起,日本食品輸台都需附上產地及檢驗合格報告,食藥署19日表示,新制上路以來累計共62批、總重量4922.75公斤之產品,但是檢附符合規定的產地證明產品順利通關的只有60批,不符規定的產品有2批。

食藥署表示,首批產地證明文件不符規定之產品「冷凍黃鰤魚下巴」(15.5公斤),不符原因為業者提供產地證明的影本文件進行預審,不過業者已在週一(18日)補送正本審核,經核符合規定。

另外,2011年至今,我國邊境查驗輻射檢測結果之科學證據,及針對孩童及嬰幼兒日常攝食之食品,食藥署也要求特定區域之特定食品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

食藥署表示,自2011年3月起進行日本食品輻射檢測,截至週一為止,共計檢測6萬9千多批日本輸臺產品,其輻射值檢測結果皆符合日本及我國標準。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