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內政委員會29日舉辦《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座談會,並邀集學者專家參與討論。經濟民主聯合召集人賴中強認為,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根本無法讓國會監督,行政院應該撤回。對此,陸委會主委夏立言說,政院願意採納其他更好的版本,但在未經審查的情況下就要求撤回,對行政部門不公平,也太武斷。

內政委員會29日原定召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公聽會,不過,由於28日院會並未處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復議案,導致法案沒有付委,委員會僅能改開不具正式會議形式的「座談會」,會議也不會列入記錄。此外,為了減少爭議,主席也由原本排定的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改為形象較為溫和的國民黨立委邱文彥主持。

經濟民主聯合召集人賴中強說,國、民兩黨相互杯葛,爭取《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主導權,反映出立院議事規則是有問題的,讓法案審查因為召委不同而有差異,表面上爭的是排案主導權,實際上,是在爭執版本內容。因此,他認為更關鍵的是,行政院版的《監督條例》應該撤回,因為這個版本根本不是「監督」,只是「說明」。

賴中強說,去年318學運時,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就曾拒絕制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理由是兩岸已經有「4階段對外溝通諮詢機制」來進行監督。然而,1年後,政院卻要以該機制為主要內容作為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1年之間,同一個理由、不同結果,「是在把人民當猴子耍嗎?」他強調,「4階段機制」只是向國會說明,而不是讓國會監督,因此,政院應撤回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才能化解遲遲無法進入實質審查的僵局。

另一方面,律師葉慶元則認為,兩岸協議不是全部都是條約,還有行政協定等,條約效力等同法律,要由立院審議通過,不過,蔡英文任陸委會主委任內,送到立院審議的兩岸條例草案是以法律變更與否作為審議標準,不涉及法律變更者甚至不用送到立院備查,是國民黨認為此舉太黑箱,才要求送立院備查。

葉慶元說,立院已經審查通過ECFA自貿協議,而服貿、貨貿協定只是ECFA下的子協議,「怎麼還會要在立院一條一條審查呢」,他也批評,每次要審查兩岸協議,「就要打架、就要霸佔主席台」,「這是民主原則還是少數暴力」?

陸委會主委夏立言則總結說,以行政部門的立場,當然希望有國會監督,也知道公民參與是必要的,但任何政策都應該具體、可行與合憲,任何法律都應該符合憲法架構,若要行政部門明定一個不合憲的法律,「我們是做不到」。政院願意採納其他對監督更好、公民參與更多以及執行更有效率的版本,但若在審查前就說政院版不好、要求撤案,這是不公平、武斷的,「政院版絕對有可取之處」。

經濟民主聯合召集人賴中強說,政院版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根本就不能讓國會盡到監督權。圖:符芳碩/攝   

律師葉慶元則認為,立法院既然已經審查過ECFA自貿協議,貨貿、服貿等子協議「怎麼還會需要一條一條審查呢?」圖:符芳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