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8日的反核大遊行現場,警方值勤時,於忠孝西路驅趕媒體、妨礙採訪,為捍衛記者採訪自由、不受警方執法的干擾,多名線上媒體工作者、記者28日上午在台北市政府前舉行記者會,要求北市府以行政命令約束市警局所有同仁於值勤時,須配戴相關身分證明證件,且在值勤時不得拿下警察編號;另外,希望北市府頒布設立每年的4月28日為北市的自由記者節。

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公民記者郭宇睿、新頭殼、風傳媒及其他媒體工作者上午於北市府外召開記者會,高喊「真相不容打壓」、「還我採訪自由」、「保障採訪自由」、「捍衛新聞價值」的口號,認為媒體記者在採訪新聞現場時,不該遭受警方的暴力對待,甚至揚言逮捕,或將記者驅離。他們要求警方在新聞現場不能以任何原因與理由驅離記者,阻礙記者合法採訪的權利。

新頭殼記者林雨佑以去年採訪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事件遭警方不斷干擾採訪為例指出,警方明明看到他出示了採訪證,卻依舊阻礙他拍攝新聞現場,甚至拿出束帶要將他雙手綁起,嚴重妨礙新聞採訪自由;事後他也針對此事向警方提告,卻連遭北檢、高檢署駁回,現正聲請法院交付審判當中,他認為警方不該以任何方式阻礙記者採訪。

林雨佑接著表示,從郝市府時代到現在的柯市府,警方的作為絲毫沒有改進,並且多次在民眾陳情抗議的現場發現,不少警員都沒有配戴臂章,甚至有現場指揮官要求沒有配戴臂章的警員站在第一線,或者要求警員在執勤時將臂章拿下;他批評,柯文哲曾要求警察執勤時會有明確標示、編號的做法迄今根本沒有落實。

《眉角》雜誌總編輯鐘聖雄則表示,記者被打壓已不是只有所謂獨立記者跟公民記者的問題,而是所有記者都該面對的;甚至不該區分公民記者和媒體記者,如果人民在陳情與抗議現場受到警方攻擊、甚至揚言逮捕,那警方應以人民的行為作為判斷基準,而不應以身分區隔;他說,警方憑什麼對公民進行暴力逮捕,這是不合理的作為。

鐘聖雄也以日前烏克蘭佔領行動為例指出,部分面對示威者的防暴警察在一次集會活動中集體下跪,為執行過當道歉、跪求原諒,他希望台灣警察不要走到這一步,「雖然我也不認為台灣警察會有那個臉走到那一步」,他說,台灣能進步到什麼程度,就要看警察的水準能提升到什麼地步。

風傳媒記者葉瑜娟則說,日前她採訪國道收費員前往行政院長毛治國住所抗議現場時,和另外一名獨立記者在樓梯間被便衣警察以「在現場會受傷」、「保護記者」為由,強行將她和另一位記者從4樓拉扯至2樓,最後再拽到1樓,導致她右手小指挫傷、流血破皮;她認為,不論公民身分是否為記者都不該做為被警方驅離的理由。

最後,現場媒體工作者提出3點訴求,首先,他們認為公民記者及獨立記者的採訪權利已獲得大法官釋憲689號文予以肯定,政府當然應依憲法明文保障之權利,保障公民記者與獨立記者採訪之權利。警政單位不能以任何原因與理由驅離記者不讓記者進行採訪。希望北市府本於保障人權之立場,率先頒布行政命令以維護記者採訪權利、採訪安全與免受恐懼之自由。

其次,他們指出,警察是人民的保姆,又是正義的先鋒,執法當然不做暗事。希望北市府以行政命令要求市警局所有同仁於值勤時,須配戴相關身分證明證件,且在值勤時,不得拿下警察編號。

最後,去年4月28日反核遊行後,為紀念警察於執法過程中非法或非刻意對記者同仁造成的傷害,也宣揚市府保障記者採訪權與人身安全的決心。因此他們希望北市府頒布訂定每年的4月28日為台北市的自由記者節。

北市府觀傳局也派局長簡余晏機要專員接下陳情書,並承諾會轉交給市警局做後續處理。

新頭殼記者林雨佑以去年採訪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來台事件遭警方不斷干擾採訪為例指出,警方不該以任何方式阻礙記者採訪。圖:劉奕霆/攝   

《眉角》雜誌總編輯鐘聖雄表示,記者被打壓已不是只有所謂獨立記者跟公民記者的問題,而是所有記者都應該面對的;甚至不該區分公民記者和職業記者。圖:劉奕霆/攝   

風傳媒記者葉瑜娟則說,日前她採訪國道收費員前往行政院長毛治國住所抗議現場時,遭便衣警察以「保護記者」為由,強行將她和另一位記者從4樓拽到1樓,導致她右手小指挫傷、流血破皮。圖:劉奕霆/攝   

台北市府觀傳局派代表接下陳情書,並承諾會轉交給市警局做後續處理。圖:劉奕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