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總統馬英九23日提名4名大法官人選一事,台灣陪審團協會等團體和民進黨立委今(23)天齊聲痛批,馬已經提名11名大法官,若再提名補滿4人,「憲法法院將變成馬英九一人的憲法法院」,變成毀憲亂政的獨裁體制,因此,要求馬自行撤回,或由立法院退回任命案。

總統馬英九今天接見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但由於馬英九於2008年上任後,已於2008、2010、2011提出3組大法官人選共11人,若馬再提名4人,等同15名大法官皆由同一位總統所提名。為此,台灣陪審團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和民進黨立委今天中午特地舉行記者會,批評馬的做法。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表示,依照我國憲法增修條文,從2003年起,由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其中8位大法官(包含司法院正、副院長)任期4年,其餘7位大法官任期為8年,如此的設計讓每屆總統任期均可提名7或8名大法官,也藉由交錯任期,避免由同一位總統包辦15名大法官的提名權。

鄭文龍批評,現在的15名大法官,已經有11人是由馬英九提名,若馬再補提名4人,「憲法法院將變成馬英九一人的憲法法院」,台灣也會被別人笑是獨裁的憲政體制,因此,呼籲立法院應立刻退回總統府的大法官任命案。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說,因為人都有可能犯錯、軟弱,所以,制度的設計很重要。2007年陳水扁執政時代原本應有8位大法官提名權,但當時在野黨國民黨以各種理由杯葛大法官提名,最後僅通過4名大法官認明,後來陳水扁提出的人選也都被國民黨杯葛。

田秋堇批評,「馬英九的民調那麼低,何德何能可以包辦11人大法官提名?」若馬英九還有羞恥心,應該停止違法亂紀的做法,自己撤回提名,把這幾名大法官留給下一任總統去提名,不然第2層就該由立法院退回任命案。

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說,他4月初就正式到特偵組去告發馬英九瀆職圖利大法官,因為憲法明定大法官是「1任期8年」,但馬卻故意改成「1人8年」,並故意用總統的派令,讓大法官可以多領1年的薪資和各種待遇,是很明顯的瀆職犯罪。而馬現在作出提名的動作,剛好就代表他明知他在圖利大法官,希望大法官將來能幫他圍事,就像是馬不斷動用關係,讓挺他的前檢查總長黃世銘最後能躲過2次彈劾一樣。黃越宏希望,特偵組能儘快介入調查。

台灣永社理事黃帝穎更批評,馬英九特別費案的辯護律師是現任法務部長羅瑩雪,而判決馬無罪定讞的法官則是現在被提名大法官的林俊益。馬英九在法務部和大法官人選上都用了特別費案忠對他有功的人,這樣的酬庸對台灣法治社會絕對是莫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