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今(21)日在市政會議後記者會上宣布,未來將提高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將修訂「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辦法」,未來勞工進入勞資訴訟期時,每個月將可領到法定基本工資(19273元)的1.2倍,即2萬3128元,保障勞工在訴訟期間的生活開銷。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北市府在2001年成立「勞工權益基金」,協助勞工透過司法爭取自身權益,若勞務提供地在北市,或勞資爭議發生時,設籍在北市達4個月以上,遭遇僱主不當解雇、關廠歇業、發生職災或重大勞資糾紛等情形,而進入訴訟者,都可以申請訴訟補助。

賴香伶指出,調高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將有助於減輕勞工朋友訴訟期間的經濟壓力,特別是近來民生物價不斷高漲,加上案件訴訟期冗長、訴訟地位又不平等,對這些勞工的經濟、家庭、生活都是沉重的打擊和負擔。

勞動局表示,補助辦法修訂後,勞工每個月可領到基本工資的1.2倍,即2萬3128元,另外,考量到訴訟期間之長度,補助期限也從過去每一審補助不超過6個月,累積最長1年,修改為不超過9個月、最長2年,若是工會幹部,每一審補助不超過1年,累積最長補助3年。

賴香伶說,勞工權益基金成立至今已經14個年頭,補助案件至昨日為止,共受理625件,受惠勞工3520人,總補助金額為6219萬餘元。而這次增加補助,也預估市府每年將增加191萬8622元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