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院黨團日前指出,為擴大全民政治參與,將會推動18歲公民權綁不在籍投票,一起納入修憲。不過,多位學者今(20)日在立院表示,不在籍投票牽涉的應是法律層面問題,而不必納入憲法規範。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就表示,不在籍投票有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網路投票和事先投票等多種方式,應以法律做規範,若放入憲法,會讓人搞不懂到底是指哪一種?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下午舉行第4場修憲公聽會,就不在籍投票入憲進行必要性及可行性討論。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賴士葆日前強調,為擴大全民政治參與,要推動不在籍投票綁18歲公民權一起入憲,不過,多數與會學者對於不在籍投票雖然表示贊同,但就入憲的必要性卻提出不少質疑。

東吳大學政治系主任黃秀端說,2012年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就曾經想修法推不在籍投票,但當時因為總統立委選舉合併,擔心選務複雜而暫時擱置,證明不在籍投票不必入憲,只要修法即可。對於不在籍投票,黃秀端也認為現在問題是缺乏透明度,而讓外界有不信任感,她建議先由總統選舉開始做國內的移轉投票,等到運作逐漸上軌道之後,再逐漸開辦其他投票方式、以及推廣到國外使用。

身兼全國憲改聯盟副召集人的陳耀祥則直指,不在籍投票不是憲法的問題,而是法律層次的問題。他指出,「不在籍投票」就包含了移轉投票、通訊投票、網路投票和事先投票等方式,若將「不在籍投票」入憲,會讓人搞不懂到底是指哪一種?且目前選務人員移轉投票已經在做,若要擴大,只需要修改《選罷法》即可。

不過,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黃清賢則認為,既然為了擴大全民參與可以接受降低投票年齡,「有什麼理由不讓不在籍入憲」?他強調,不在籍投票可以減少政治疏離、增加當選人正當性,且英美都實施多年,美國甚至在17世紀就有相關制度,台灣當然可以比照辦理。

此外,對於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說,黨版不在籍投票入憲將排除待在國外及中國的選民,黃清賢也認為,國內國外選民都應該要有這樣的權利,不應該因為選民待在非民主國家,就加以排除,「要對台灣培養出的人民有信心」。

然而,曾對藍營提出不在籍投票綁18歲公民權痛批「無聊透頂」的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則表示,憲法、法律、命令的位階區分很明確,不在籍投票可以藉由《選罷法》修改來處理。他再次呼籲,不要企圖用修憲來解決法律問題,更不應企圖用修憲,來綁住自己政黨想要的修憲案。

(編按:文中倒數第三段、第二段中,將發言學者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黃清賢誤植為南台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羅承宗,新頭殼已做更正,特向當事人及讀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