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銀行中國的業務逐漸擴張,為強化對中國地區授信的風險承擔能力,金管會宣布,將要求國銀在今年底前,針對中國授信餘額(含短期貿易融資)的備抵呆帳提存率,自現行的1%提高到百分之1.5%,估計銀行業將因此增提逾100億元準備。

截至今年3月止,我國銀行在中國已設立18家分行、8家支行及2家子行。國銀對中國的曝險金額逐步上升,曝險占淨值倍數已由101年12月底的0.44倍,上升到今年2月底的0.69倍。

而在去年下半年,陸續發生中資企業的不良貸款案,兆豐、合庫遭中國企業旭光、索力倒帳,由於追債困難,也讓國銀在中國曝險問題浮上檯面。對此,中央銀行曾函請金管會,重新檢討銀行對中國曝險的計算方式。

金管會昨天召開本國銀行總經理第40次業務聯繫會議,達成幾點共識。

金管會表示,將依據「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規定,要求本國銀行對中國授信餘額(含短期貿易融資)的備抵呆帳提存率,於今年底前應至少達1.5%。

金管會銀行局並呼籲,銀行應儘早達成新規定的要求,以提高風險承受能力。

此外,為避免銀行藉由短期貿易融資可免予計入法定曝險限額,而虛增該類交易,金管會銀行局重申,銀行辦理短期貿易融資,應確保為具有實質交易作基礎,且具有自償性,金管會也將對此類融資案進行專案查核。

而為了反映交易實質,金管會已明定銀行新承作的資金拆存案件,其資金拆存期間雖低於3個月,惟預期到期後將再展期,致實際承作期間超過3個月者,仍應全額(100%)計入對中國的曝險限額。

金管會強調,上述規定中,有關短期貿易融資辦理專案查核,以及資金拆存案件展期計入曝險限額等金融監理方式是否合宜,將於今年底評估成效。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