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中選會昨天決議,將總統與立委合併選舉投票日訂於2016年1月16日,卻因正值國內大專院校期末考試周,引發爭議。對此,國內24所大學學生會今(18)天連署聲明,批評中選會政策錯誤,未來應避免相關爭議持續產生,也要求教育部明確保障日後學生參與校方行事曆日程的決策相關權益。

聲明指出,選舉日訂於期末考周,可能造成全國70萬餘名大專院校學生因為準備期末之餘,以及南北往返的交通和精神勞費,返回戶籍地投票相當困難。2012總統大選就有類似情況,3年過後,中選會仍然讓爭議問題持續發生。

對此,參與聲明的各校學生會共同呼籲,中選會應該對往後選舉日期嘗試探究更為合適的日期,避免相關爭議持續產生。例如總統就職與立委期間,應研議相關考量,使得選舉日期更加適當,避免爭議。

聲明中也要求,教育部除了日前表示將協助各校行政機關保障學生返鄉投票的權利外,也應明確保障日後學生參與校方行事曆日程的決策相關權益,而非總在相關爭議出現時,才去函行政單位要求更動校方行事曆。

聲明強調,投票日期深刻影響學生投票權益,而政治參與乃公民社會所有成員的責任與義務,在中選會的錯誤政策安排下,各校學生會將鼓勵學生更要重視手中的選票。「青年世代的力量不容忽視,作為學生的我們,將用選票共同決定台灣社會的未來,做出決定、承擔選擇,為我們共同關懷的臺灣社會,走出真正屬於自由與民主的路。」

連署學校共有24所,包括國立中山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國立臺北大學學生自治會、國立中興大學學生會、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國立交通大學學生聯合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學生會、國立臺南大學學生會、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會、東海大學學生會、國立中央大學學生會、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學生會、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會、國立臺東大學學生會、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學生會、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會、輔仁大學學生會、東吳大學學生會、正修科技大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