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衛生局因為將衛福部食藥署寄發要求稽查黑心油的電子公文外洩給頂新,引起外界高度質疑是否有「內鬼」。但根據熟悉政府行政作業人士指出,食藥署所寄公文4個附件,是要求頂新提供油品去向的批號資料,該資料本來就是要寄給頂新向其先索取資料用,就算屏縣衛生局將本文加密,只寄附件資料給頂新,頂新也必然知道即將進行稽查;何況,他說,衛福部本身沒加密,豈能要求地方政府自行認定是否為機密,「這沒道理」。

檢方日前起訴頂新案,並透露曾在味全公司的電腦內發現衛福部機密公文,質疑是有「內鬼」流出。國民黨大黨鞭費鴻泰也在隔天召開記者會,直指洩露公文的,就是「屏東的公家機關」。屏東縣副縣長鍾佳濱則在1日北上反駁這項指控,並認為是遭到設計。屏東縣政府並強調公文未標註是機密等級,因此衛生局稽查員蔡青蓉才在向頂新屏東廠要資料時,不小心將公文傳給頂新。

根據一位熟悉行政作業人士指出,一般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將資料寄給廠商是很正常的作業,而且食藥署該項公文要求廠商頂新準備需要稽核的資料,如每一批油品可能流向的批號等,共有9頁之多,而隔天便要進行稽查,因此將信件寄給頂新,請其提供所需資料,以利隔天稽查之用,在一般作業來說也是很正常。

他說,就算屏縣衛生局沒寄本文,或將本文加密,只將附件資料寄給頂新,頂新看了衛生局要求的這些油品批號資料,難道不知道是怎麼回事?若說這是內鬼,指控也太嚴重了。

該人士指出,更何況,食藥署本身寄給屏東縣的公文就沒有加密,卻要求地方政府擅作主張、自行認定,這實在沒有道理。

提到預防性下架,台南市政府和台南地檢署為此互槓。對此,該人士也表示,從媒體報導,檢察官只要求停產,並未要求下架,原因可能是當時食藥署還無法認定是否為飼料油,台南市政府當然也不可能自行將頂新相關產品下架,因為這可能牽涉到國賠問題,「像南僑案就是弄錯了,幸好南僑一開始就謊報,才不至於真的要求國賠。」他說,一般公務員不可能敢承擔這種責任,因此他認為未來有必要修法,將預防性下架明確定義,究竟要執行到什麼程度。

此外,他也認為,若從加密的角度來看,食藥署寄給彰化縣衛生局的加密文件,是否符合權責機關認定的加密機制,也有商榷餘地。他指出,衛福部以email傳送機密文件,並不符合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62條第3款之規定。

根據法務部對該規定之函釋:所謂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以電子方式傳送乙節,係指「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第27點規定「各機關應訂定電子郵件使用規定,機密性資料及文件,不得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方式傳送。」

該人士指出,所謂的應使用經專責機關鑑定相符機密等級保密機制,係指符合國安局機密文件的保密機制,一般的email並不符合該機制。他解釋說,這條規定,當初是為了外交部外館所發電報而訂定,也適用其他機密資料之寄送。

不過,該規定也有例外,指「如因機關業務特性,機密文書須採電子方式處理者,應使用經專責機關鑑定相符機密等級保密機制,並依相關規定辦理。」因此該人士表示,衛福部食藥署的所謂加密,是否有經過國安局認定加密而進行,也值得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