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馮光遠曾多次影射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憑藉與總統馬英九的「特殊性關係」,才能在完全沒有任何專業或努力的情況下,擔任國家要職,並說金是「蠢材、賤貨、下三爛」。金溥聰因此控告馮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罪,但台北地院今(8)天下午宣判馮光遠無罪,全案可上訴。

馮光遠因評論時事言辭犀利,身上背了大約10件官司。日前還因為罵文建會前主委盛治仁2晚燒掉2億多公帑是「人渣公務員」,被高院判決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定讞。不過,馮光遠不願繳罰金,上週五入監服刑。

馮光遠過去曾表示,他在法庭多次強調,所謂「特殊性關係」,就是不同於一般性、國家性、國際性等關係,但是對方堅持他的意思是「特殊 性關係」而非「特殊性 關係」,對此,他只能表示尊重。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法官認為,馮光遠與金溥聰都是公眾人物,希望雙方當事人能直接面對面溝通,2度傳喚金溥聰出庭,但金都在開庭前一天請假,最後和解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