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達數位電視今(22)天發表聲明指出,包括凱擘在內等數位有線電視明知年代沒有世足賽「數位有線電視」權利,卻仍執意播出,已嚴重觸法;由於FIFA不能坐視無法控制世足賽節目版權,因此已強烈要求愛爾達慎重處理,如愛爾達處理不當,不排除以強硬方式切斷愛爾達播放世足賽訊號,「此絕非台灣民眾之福。」

針對年代昨晚對外聲明指稱「年代公司拋開私權之紛爭,確保公共利益及收視權益,始於6月20日下午四點依法緊急向法院申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要求愛爾達公司繼續提供2014世足賽節目訊號,並獲法院許可裁定。」的說法,愛爾達今天提出最新的聲明。

愛爾達首先澄清說,法院並未許可年代「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法院是下裁定「緊急處置」,要求愛爾達於103年6月20日至103年6月26日期間不能斷訊;但在年代違約事證明確下,對於法院下裁定「緊急處置」之前,完全未給予愛爾達到庭或具狀陳述意見之機會,卻聽信年代片面之詞,愛爾達表示非常難以接受。

愛爾達表示,他們如果不處理年代違約事件,不斷年代訊號,將會使以後產生更多像年代之類的公司故意簽約取得一部分權利,再藉由法院緊急處置,獲得非法轉播之不當利益,迫使遵守版權約定之公司日後不敢取得國際大型賽事節目授權。

聲明說,國際大型賽事節目版權不容任何理由侵犯,觀眾收視權益應以遵守法律規定播出合法授權節目為前提,不該將觀眾收視權益無線上綱,凌駕法律之上,藉此收取不當轉播利益。

包括凱擘在內等數位有線電視明知年代沒有世足賽「數位有線電視」權利,卻仍執意播出,這已嚴重觸法,愛爾達將依法律途徑追究年代及包括凱擘在內等數位有線電視一切民事及刑事之責。

對於年代宣稱其在6月20日下午四點依法緊急向法院申請緊急處置,但年代於當晚約7:00就將該緊急處置裁定送到愛爾達,愛爾達說,如果年代所述為真,則法院在如此匆促時間下,又完全未給予愛爾達到庭或具狀陳述意見之 機會,逕下裁定「緊急處置」,似有不當之嫌。

愛爾達表示,年代為了欲向法院主張透過「數位機上盒」播放是愛爾達授權給年代的權利,年代在聲請「緊急處置」民事裁定意旨中,竟指轉授權合約中所謂「數位有缐電視」僅指網路電視平台(即MOD平台),並不包括有線電視業者另提供用戶得透過「數位機上盒」付費觀看額 外之「付費頻道」之電視節目。

愛爾達說,對照年代之前就凱擘事件發出的聲明指稱:「年代訊號發出後,接收端如何播出,非年代所能掌控,年代絕無與凱擘另訂數位轉播權合約。且承認凱擘透過數位機上盒轉播,侵犯了愛爾達所屬的數位轉播權。

聲明表示,根據年代自己的說法,「顯然早已清楚知道數位轉播權是愛爾達的權利。卻為了一己之私利而胡亂狡辯之惡劣行徑,令本公司搖頭嘆息。」

愛爾達強調,當初授權給年代的播出載具是「無線台」、「有線台」還有「衛星電視」頻道,但合約已清楚明確載明「數位有線電視」除外,即愛爾達並未授權年代於「數位有線電視」上播放世足賽,合約甚至明確規定年代轉授權之權利並不包括「數位有線電視」。

愛爾達說,年代若對無播放「數位有線電視」之權利有意見,年代就不該同意簽署,但年代簽署後仍持續發訊號予包括凱擘在內等數位有線頻道播出世足賽,嚴重違反誠信。

聲明指出,年代在NCC於6月 20日中午協助調解時,竟不敢切結簽「年代未授權數位有線電視版權予凱擘等數位有線平台」之切結書,愛爾達認為,年代收到律師函後口口聲聲說與愛爾達協商中,其實就是在玩兩面手法,拖延戰術,從未表達誠意改正或補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