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八八風災」讓高雄甲仙鄉小林村慘遭到滅村的命運,共400多人罹難,高雄地檢署雖在隔年主動分案調查,但最後以「天災」並無人為疏失簽結,2012年罹難者家屬轉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告,要求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共賠償5億9000多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今(25)日下午宣判,承辦法官認為公務員沒有疏失,判決村民敗訴;但此案尚未定讞,村民表示會再上訴。

莫拉克風災造成南台灣嚴重受創,高雄小林村全村更是慘遭滅頂,造成462人喪生,雖然高雄地檢署在隔年主動介入調查,不過,經過1年多的調查,認為莫拉克風災期間,因為雨量過大,造成獻肚山的山崩,與人為因素無關,以「天災」為由簽結。

罹難者家屬對此結果非常不滿,於2011年循行政救濟,向高雄市政府、農委會林務局、經濟部水利署及甲仙區公所等4個單位提出國賠聲請,求償金額共24億4千多萬元,但經過高雄市政府召開2次國賠審議委員會,認定為「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與公務員行為直接因果關係」,因而駁回。

2012年罹難者家屬轉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告,並要求高雄市政府和甲仙區公所賠償共5億9000多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下午宣判,法官認為公務員沒有疏失,因此判決災民敗訴,現場聆聽庭訊的村民非常不滿,小林村重建發展協會在場外拉起布條抗議,並表示會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