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昨天表示,下周將公布「四階段監督機制」和「國安監督機制」來監督兩岸條例,但民間團體認為政府所提的是「不能監督的監督條例」。今(28)天他們自己提出民間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包含5大原則「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有義務、國會能監督」;他們表示,行政機關在協商之前,一定要向國會報告,且協商之後也不能馬上就簽署。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台灣教授協會和學者,今天下午在立法院議場內召開記者會,提出民間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

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指出,民間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已經獲得近百位學界老師連署支持,其中5大原則包括「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有義務、國會能監督」。

此條例草案分為「協商前計劃階段、協商階段、簽署前影響評估階段、簽署後國會監督階段」4階段,邱文聰表示,此條例雖然跟國民黨所提的4階段監督機制看起來很像,但內容上卻有重大差別,國民黨版本都只有單向,由行政機關向國會報告,卻沒像他們一樣加入公民監督等內容。

邱文聰也認為,行政機關要協商並不需要國會同意,但在協商之前,一定要向國會報告,報告之後才可以進行協商,但協商之後也不能馬上簽署,還要再做簽署後的評估,但現在的情況卻是協商完畢後馬上就簽署。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台灣已經有一個鳥籠公投法,不希望再看到政府再推出一個「不能監督的監督條例」。

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邱文聰指出,民間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已經獲得近百位學界老師連署支持,其中5大原則包括「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有義務、國會能監督」。圖2之2:林雨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