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竊占國土一案,士林地方法院今(5)日首度開庭審理。劉政池與女兒劉冠余、劉冠廷、胞妹劉子瑩、陽管處前處長蔡佰祿等8名被告全數到庭,但8人均否認犯罪。

劉政池竊占陽明山國有土地面積達4843.58平方公尺,士林地檢署依竊占及違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將其起訴,檢方另綜合多項事實,依誣告、偽證、偽造文書及違反公司法等7項罪起訴劉政鴻,依數罪併罰,最高可判30年。

但在法庭內,劉政池和妹妹及女兒一家4口堅不認罪,檢方指出,劉政池為了蓋七七行館,多次向陽管處官員威脅表示,自己的哥哥是苗栗縣長劉政鴻;且劉政池以女兒名義成立九冠開發,15年前增資1億,卻沒實際繳納股款,驗資不實,違反公司法;另外,劉政池涉嫌製作股東會不實資料及偽簽他人名義,涉犯偽造文書。

除了劉政池一家4口,陽管處前處長蔡佰祿、前組長李朝盛、前承辦人謝文華等人也因涉嫌違背法令,圖利劉政池取得建造執照,被依本刑5年以上的圖利罪起訴,2人同樣矢口否認犯罪。

由於多名律師表示閱卷時間不夠,紛紛要求給予3周至1個月的閱卷時間,審判長最後決定4月2日上午將再度開庭。

另外,針對劉政池七七行館竊佔國土一案,監察院今天向國產署、陽管處、台北市政府提出糾正表示,相關機關違法不當出租與分割國有地,將「倉庫」與「水塔」核准改建成「七七行館」豪華別墅,對於種種違建行徑消極、延宕查處,有嚴重違失。

提案監委趙榮耀、黃武次指出,「七七行館」南側國有地遭竊佔暗埋12只貨櫃地下室,即使遭陽明山警察隊2度查報,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機關、北市府及國產署卻未取締,事後更草率會勘查核即予結案。監委們表示,國土遭恣意切割、鯨吞蠶食及違法發照,各機關嚴重怠忽職責、自失立場,「令人痛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