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軍退役上校錢經國及盧俊均為中國共產黨發展組織,高雄地院審結,今(21)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各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不過盧俊均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盧俊均民國94年間自國防部參謀本部飛彈司令部上尉退役後,前往中國經商,被對岸情治人員吸收;98年5月間免費招待前海軍艦隊上尉退役的錢經國到峇里島旅遊,且收受美元美金1000元和人民幣2000元,並加入共產黨。

99年5月,盧俊均、錢經國邀請海軍大氣氣象局中校政治戰處長張祉鑫(另案審理)夫婦免費到菲律賓宿霧旅遊,張並同意替對岸吸收現役軍官以發展組織後,2人各收受美金2000元,後來在廈門市又收受3萬元人民幣朋分花用。

除此之外,盧、錢並先後引介劉姓、蔡姓、楊姓等軍官接受中共官員免費旅遊招待,並意圖促使加入組織。

判決書表示,100年11月間,錢經國接獲中共情報部門指示蒐集海軍執行護漁反海盜資訊「靖洋專案」,屬於國家機密的有關航程示意圖,錢經國在高雄市左營區住處,以電話將國防機密洩露給對方,足以影響國家和海軍艦隊安全及人民利益。

100年9月間,錢經國與時任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少將處長徐中華(另由高雄高分檢偵辦)在台北市某餐廳用餐,因徐主動提及曾在澳洲經人安排與中共官員會晤,錢乃趁機邀請他出國接受對岸招待被拒後,改邀徐妻和她的胞姊到廈門市免費旅遊,涉嫌收受5000人民幣送辦。

由於案經調查局查獲中共情報人員名片,及盧、錢接受出國招待照片等物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共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違反國家安全法各判處盧俊均和錢經國有期徒刑10個月,其中盧男獲緩刑3年,並支付國庫新台幣30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