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因應桃園航空城交通,交通部高公局規劃於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到台61線路段新闢高速公路,卻因溼地及徵收問題受阻;高公局為避免爭議,主張切割案件以尋求翻案,環保署環評大會今(19)日最後同意,將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路段退回小組重審。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大會今天審查「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61線新闢高速公路計畫」環評案,此案位於桃園縣大園鄉境內,全線4.1公里採高架架構,設置進出機場各一匝道,目的在於紓解桃園國際機場和未來桃園航空城附近的交通壅塞問題;目前已經完成0.9公里,而延伸段和西濱交界有經過許厝港溼地約0.2公頃。

除了濕地問題外,加上大園工業區相關用地、廠房、道路和排放管線,及根據廠商意願調查,仍有徵收問題,因此專案小組於1月小組會議時,針對此案做出「不予開發」或「進入二階環評」結論。

而開發單位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卻又於2月10日再送補充資料給環保署,要求能先行同意「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路段(1.64公里)環評;高公局總工程司許鉦漳今天於環評會上表示,目前規劃的路線避開濕地是不可能的,但「台15線至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部分,願意待《濕地保育法施行細則》核定,另案再提環評,整個開發案還是以「大園交流道至西濱」才能達到紓解交通效益,政策及立場不變。

桃園縣交通局長高邦基表示,國道2號是2011年行政院核定國家重大建設的重要聯外9條道路之一,且東端大園交流道約0.9公里,已實施完畢,路網要相連,才有好的運輸功能,不會塞車才能節能減碳。

工業局代表則與高工局持不同看法,堅決反對維持原案卻又進行切割處理,支持無爭議前段開發,但後段應予撤案。

環團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桃園縣政府這是拿大帽子來壓,「聲稱路開到一半,是先開路在那邊等環評通過,實在丟臉還敢拿來說嘴?」

環評大會最後共識決議,同意開發單位高工局的切割訴求,更改計畫名稱為「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並退回小組重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