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日前在議會三讀通過,其中規定,民國110年起在台中指定區域內禁行駛燃油機車,引發網友強烈批評,甚至打算揪團上街抗議。台中市府、議會今(31)日召開記者會澄清,只有規範在水湳經貿園區內限燃油機車,示範意義較大,並無反機車的意圖。

台中市府原訂條文僅規範二行程機車禁止在特定區域行駛,但送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查時,議員以「應更具前瞻性」為由,更改為禁止所有燃油機車,但實施日期則延後。

對於台中市議會的決定,「中華民國機車黨」日前在臉書上表示,使用機車/汽車/腳踏車/公車/捷運等交通工具,以滿足人民「行的基本人權」,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再自然不過的事情,更是政府該保障人民的選擇權。但台中市議會/台中市政府竟在國民黨籍的「李中議員」帶頭下,假借環保之名,三讀通過創全國首例、跟對岸專制的中國看齊的「禁摩」條例,限制人民不得騎機車進台中市。

法規委員會的議員李中、許水彬、洪嘉鴻等人,今天則與交通局、環保局、低碳辦公室等單位共同召開記者會,澄清網友的指控只是「一場誤會」。

許水彬指出,市議會只希望推廣電動機車減少廢氣排放,並不是反對燃油機車。李中則表示,議會也只規定在特定區域內禁行燃油機車,並沒有全面禁止,也不涉及私心或圖利。

低碳辦公室執行長黃崇典說,目前規範的禁行區域只有大宅門特區,也就是水湳機場的舊址,目前還在開發當中,禁行燃油機車對民眾影響應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