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大統長基負責人高振利遭起訴之後,負責偵辦富味鄉混油案的彰化地檢署,今(31)日將富味鄉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文南、技術總監陳瑞禮、研發中心經理林瑞聰、資材課課長劉騏瑋、技術人員陳國華、洪銘昌等6人,依照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刑法詐欺罪嫌起訴;檢方也將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列被告,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5項規定,科以「罰金刑」,聲請法院將犯罪所得新台幣3億多元宣告沒收。

起訴書中提到,陳文南等6人自2009年12月起,涉嫌在該公司製造的「頂級100%黑麻油」、「特级100%黑麻油」、「高級100%黑麻油」等3種油品內,分別摻入比例不等的黃麻油、特黑油,而後進行銷售,導致不知情的消費者誤以為這些油品均為成份100%的黑麻油進而購買,因而獲利3億50萬元,並請法院宣告沒收。

另外,檢方認為陳文南、陳瑞禮2人的犯罪時間長達4年,製造摻偽油品數量龐大,犯罪情節重大,但犯後兩人主動提出高額擔保金以供消費者退費,極力彌補事端,因此請法院對2人適度量刑;另林瑞聰等4人,是聽從上層指示製造油品,乃為求生計,並非為個人私利觸法,動機尚可憫恕,建請法院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