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辦市地重劃常被民眾所質疑、詬病。新北市長朱立倫昨(10)日強調,「自辦重劃」並非毫無期限、仍受政府的規範,應修法限縮重劃會權責,以公辦重劃為主;同時務必做到開發財務透明化,才能落實重劃利益與新北市民共享的目標。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在市政會議提出「自辦市地重劃之治理新思維-土地正義與地方發展」為題做專案的報告,對民間自辦重劃案的效率有所質疑,現有的11件自辦案中,2案成立10多年仍處籌備會的階段,重劃會的運作往往易遭質疑黑箱作業;因此建議中央修法,自辦重劃案應提高地主同意的比例、適度限縮重劃會理監事會權責、政府代標抵費地,並明定重劃會解散重整的程序時機。

朱立倫肯定地政局的作為,並勉勵其與城鄉局趕緊訂定具體指標;朱立倫指出,過去只要「自辦重劃」結束,重劃會解散後,所有公共設施的維護、維修全部丟給政府,政府一塊錢也沒得到,卻要接收所有公共設施的保養與維護,最糟的是,這些公共設施常常又不按照政府的標準施作,這合理嗎?所以大家不能再用「挑戰人性弱點」的思維,去相信重劃會一定會好好做。

朱立倫表示,重劃會只是一個臨時組織、是空的,要健全「自辦重劃」還是得回到管理的規則,由政府訂定一套最完整的遊戲規則,這些規則也許會牽涉到多人的利益,市府同仁的壓力也會很大,但政府就是要以更多數人及全民的利益為主要考量,才不枉人民的託負;同時都市計畫發展不可能因為政治的運作,或少數人的壓力而改變政策,這是他從就任以來就一再強調且,不能妥協的公平正義原則。

朱立倫說,如果「自辦重劃」能夠確保區內的民眾財產權益,且有助於維持土地的正義及地區發展,就可以考慮研商「自辦重劃」,他很不願意說「不准自辦重劃」,但是至少要在最嚴格的規範下,才能符合「土地正義與地方發展」的原則,也就是允許少數人去賺這個錢,但是必須遵守政府所訂定的遊戲規則及嚴格規範;並肯定地政局有肩膀地站在新北市民的立場,堅持公眾利益,為民謀取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