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與劉櫂豪,今(4)日針對故宮消合社違法招標一事召開記者會,林佳龍說,故宮將文物複製、餐飲服務委託消合社負責,根本就是在玩弄法令,而且不理會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說明以及監察院的糾正,有違法律依據,應該立即停止。

林佳龍說,故宮消合社每年收益6億多,但長期以來一直違反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工程會曾多次去函表示故宮之行為非合法,監察院也在今年2月糾正故宮將文物複製、餐飲服務委由故宮消合會,違法採購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原則。

故宮消合社在今年8/26以第一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林佳龍表示,那天江宜樺也有前往故宮,他質疑江宜樺是否也默認該行為。林佳龍強調,故宮應該先暫停9/9與故宮消合社的議價作業,並呼籲檢調單位介入調查,監察院也要對相關失職人員做調查。

林佳龍說,到民國100年故宮都非依據採購法來招標,今年7月雖開始按照採購法來進行,但是仍讓消合社來招標,且列為優先的對象。他痛批,這根本就是玩弄法令,而期間所涉及到的相關利益,皆為黑箱作業,他說,這才是我們所真正擔心的。

劉櫂豪表示,故宮擁有廣大的觀光商機,以及龐大的資產,這樣的利益應讓全民共享,而非故宮獨得。他強調,雖然監察院及工程會都有指出故宮招標不合理之處,但故宮仍我行我素。

林佳龍說,工程會與故宮往返公文竟以「密件」處理,工程會雖是配合故宮將公文列為密件,仍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第5條,隱瞞違法之嫌。他表示,工程會應即刻公布與故宮往返之公文。

劉櫂豪強調,工委會應該是在督導立場,而非配合故宮,而且任何採購程序都應該是公開且依法辦理。

公共工程委員會企劃處副處長陳尤佳說,故宮消合社在採購法部分已經改正,也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作業。他強調,工程會會基於主觀機關的立場,給予適時的監督。

針對林佳龍質疑,故宮消合會是否有把把盈餘分配給員工,陳尤佳回應,應該要回歸到合作社法的相關規定,因為如果它得標,他就是合作社,要回歸到合作社法相關規定。

林佳龍強調,根據《合作社法》第三條,消費合作社必須適應社員之需要。劉櫂豪也說,消費合作社應該是要照顧社員,而非增加社員之利潤。

林佳龍說,今天有邀請故宮派代表前來做說明,但故宮表示因要處理招標一事無法前來。他批評說,根本就是心裡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