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今(2)日偕同立院黨團3長包括總召柯建銘、幹事長高志鵬以及書記長吳秉叡召開記者會呼籲馬政府,一定要延續《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續編治水預算,讓全國不分南北的淹水地區得以整體治理,徹底根治水患。

蘇貞昌以自己擔任過南、北2縣的縣長經歷說,他曾親自參與治水工作,大台北地區防洪工作1、2、3期,是前總統李登輝擔任台灣省政府主席時開始規劃執行,其中建設二重疏洪道,治理大漢溪、新店溪、淡水河共花費1,142億;至於他自己擔任台北縣長時,因為汐止經常淹大水,當時的民進黨政府提出「基隆河流域整治特別條例」,整治基隆河,工程內容包括基隆河的15條支流的疏浚與防洪工程、抽水站建設及員山子分洪等,共花費438億,讓汐止從10天淹3次水,蛻變成不再淹水。

蘇貞昌說,民進黨特別在執政時期提出《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編列「8年8百億」治水預算,後經立法院通過增加到1,160億元。「8年8百億」將於明年1月到期,因此,民進黨在2012年8月29於宜蘭縣召開的中常會上通過決議,呼籲馬政府一定要延續《水患治理特別條例》,續編治水預算,讓全國不分南北的淹水地區得以整體治理,讓水患能夠徹底根治。

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民進黨中常會去年8月29日就決議責付黨團在立院開議後修正《水患治理特別條例》,要求中央政府延續民進黨執政時的8年8百億治水預算,另外再提一個「8年8百億」方案;去年10月29日立院開議後,黨團就提出《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修正案,由立院院會交付委員會審查,並以最快速度於2個星期後的11月12日,由經濟委員會召委蘇震清在會議中安排此法案。

柯建銘表示,在法案審查時,當時的經濟部長施顏祥及水利署長皆表示,希望以「6年6百億」方式將治水工程編列於公務預算,但在今年8月8日,經建會卻退回水利署的「6年6百億」治水預算,上週,雲林縣長蘇治芬也偕同雲林縣立委北上陳情,盼解決治水經費無著的問題。

柯建銘表示,行政院必須說明其編列預算的態度,畢竟行政院若不編列預算,治水就會淪為口號,如果行政院認為預算內容有問題,那就應該請經建會以最快速度調整內容並送立院審議。他強調,民進黨會請經濟委員會召委用最優先法案的方式審查中央政府送來的治水預算,他也呼籲行政院可依《災害防救條例》救急,「難道1兆9千多億元的總預算編不出1年1百多億治水嗎?」「這只是馬政府要不要做的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