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 2013.03.23 文/楊虔豪

日前有消息稱韓國朴槿惠政府通過法律,將對穿著暴露者處以罰款。該訊息迅速在韓國網路社群上引發熱烈討論。

由於在1970年代朴正熙前總統(史稱「維新時期」)任內,獨裁政府將美國所傳入的嬉皮文化與新潮穿著打扮視為敗壞社會風氣,因而下令禁止男子蓄髮與女子穿著迷你裙,警察並在街上隨時進行取締,盤問頭髮過長的男性並強制斷髮。瞬時,網上竟瀰漫著「朴槿惠想開倒車回到父親獨裁時期」的討論。

事情源自朴槿惠政府於上週在國務會議上通過《輕型犯罪處罰法施行令》改正案,將「過分暴露」之處罰對象定義為「在眾人視線所及之處隨意並過度坦露身體,抑或是坦露應遮掩的部位使他人受辱或帶來不快者」,另外將「經由法庭裁量審判,處以10萬韓幣以下的罰款或拘留」修正為「無須進出法庭,直接處以5萬韓幣罰款」,而且在繳納罰款後即不會留下前科。

消息一出後,網友們將「過分暴露」直接解釋為民眾穿著過於清涼或尺度過低,並散布「朴槿惠政府將立法禁止穿著迷你裙」等消息,而開始在社會上引發喧然大波,「過分暴露」一詞瞬時登上搜索排行首位。

女歌手李孝利在自身推特上以「那我死定了」的戲謔方式表達憂慮。在野的民主統合黨國會議員也在網路上質問:「國家為何要干預百姓穿著?真擔心朴槿惠政府是不是想倒退回維新時代那樣管制頭髮與裙子長度。」

在批評聲浪排山倒海而來之下,韓國警察廳不得不出面澄清「過分暴露」指的是像暴露狂突然在他人面前裸露身體或是女性公然裸露胸部等行徑,而非針對一般民眾穿著進行取締,不會管制穿著迷你裙者。

但面對這項法案所引發的風波,保守與進步兩派媒體呈現出兩極觀點。袒護現政府的第一大報《朝鮮日報》稱,該法律原本就已存在,現階段是要鬆綁和緩執行力度。該報並批評網友與部分藝人散播與擴大「維新復辟」的不實謠言,並列舉最近包括「朴槿惠要對北韓開戰」、「朴槿惠選舉舞弊、當選無效、立即彈劾!」等例說明不實訊息在網上氾濫的現象。

反觀進步勢力最有影響力的報紙《韓民族新聞》則批評新版法律使民眾對已有「維新獨裁者的女兒」既定形象的朴槿惠總統更增添了不安感。該報認為新修正的法律條文對「過分暴露」之定義仍屬模糊,由於新版條文中「應遮掩的部位」之判定基準為何,並未交代清楚,擔憂日後可能會有警方毫無標準恣意取締等濫用公權力的現象出現。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