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航空航照機8月30日失事,造成3名機組員不幸罹難,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今(3)日會同法醫解剖遺體後,確認3人死因均為大量失血,不排除是飛機墜毀時的強烈撞擊力道,造成身體多處骨折所致。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蔡佰達,今天會同法醫和飛安調查委員會人員,對3名罹難機組員進行解剖。經約4小時的解剖工作後,檢察官也確認3人均因大量失血致死。其中正駕駛薛晨浩顏面有多處骨折,腦部遭重創;副駕駛張明欽胸部肋骨多處骨折,背部有開放性傷口與挫傷;空拍員錢煜新右肺有異物刺入,手部骨折。

蔡佰達表示,3名機組員的傷勢共同處,皆為身體右側有骨折現象。不排除是飛機墜落時,受到強烈的外力撞擊所致。至於死亡時間,蔡佰達指出,3名機組員極可能在飛機墜落撞擊時,就造成嚴重骨折與大量失血而死亡。

民航局表示,大鵬航空失事的航照機從雷達消失前,時速約為每小時120英哩(約時速193公里),若以飛行高度估算,飛機墜落時的重力加速度約為100個G值(每平方秒9.8公尺)。

根據民航局說法,100個G值,相當於100倍人體的體重往下壓,一般人根本無法承受。

目前檢察官已排出3人遭凍死的可能性,至於飛機失事原因,以及詳細的死因,將由飛安調查委員會著手調查後,再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