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派立法委員與民間團體今(7)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2010年4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對於個人資料保護不再限於經由電腦處理的個人資料,但通過至今超過2年卻遲遲未公告施行日期,嚴重侵害民眾個資的保障。法務部常務次長陳明堂解釋,這段時間並非不施行法令,而是在與各界溝通,預計新法將在10月1日上路。

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上午在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親民黨立委李桐豪等人的陪同下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批評《個資法》修正通過逾2年,卻遲遲未實施造成個資保護的空窗。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賴中強指出,由於有部分業者表示新法窒礙難行,如第6條(規範敏感性個資)、第54條(過去未告知當事人所蒐集之個資,需進行補告知),導致行政院至今不但未宣告施行日期,甚至想要放寬規範。賴中強擔心,目前全民的個資正處於一個新舊法交替,無法可管的空窗期狀態。

陳學聖說,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案在行政院躺了2年,行政院幾乎凌駕國會變成太上院,對此他無法諒解,將透過黨政平台表達不滿與抗議。尤美女則呼籲行政院與法務部應儘速確定新版《個資法》的施行日期,對於舊法保障出現漏洞、新法逾2年未上路的情況,所衍生民眾個資外洩遭濫用等權益受損的情況應負起責任。

對於立委及民間團體的憂慮,陳明堂解釋,法務部在新法通過後接獲外界反應法令過苛、窒礙難行,因此在這段時間進行與各界的溝通、制訂細則等工作,絕非遲遲不施行法令。

陳明堂也說,《個資法》後續將分「小修」與「大修」兩階段修法,小修部分就是讓新法先上路,包括涉及個資的紙本、非紙本,電腦處理與非電腦處理等新制先上路。目前「小修」版本已送政院核定,大概7月可以送進立法院審查,施行日期須視立法院的修法進度而定;未涉及修法的部分,規劃10月1日上路。

至於「大修」的部份,陳明堂表示,這部分的修法將全盤檢討,包括目前網際網路雲端科技、醫療網、外部監察等,目前由於共識度不夠,所以將再邀請民間消費者團體等共同討論,希望能夠匯集意見並在1年內提出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