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光世代網路商品廣告「騙很大」?國民黨立委羅淑蕾今(17)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中華電信推出的50M/5M光世代「優惠」方案,宣稱速率可達50M的優質上網品質,但最近有許多消費者向她投訴,在家上網速率根本不到50M的一半,甚至連五分之一都不到,直呼被中華電信的廣告騙了,羅淑蕾呼籲NCC及公平會立即調查中華電信的不實廣告、詐騙消費者的行為。

羅淑蕾指出,目前政府並沒有明訂上網品質的控管相關條例,造成消費者在不了解的情況下,申裝網路服務後才發現跟廣告上說的根本不一樣,變成今天上網速率多快是自己運氣,對消費者根本沒有保障。

對於羅淑蕾的指控,中華電信回應,網路速率沒有達到50M,變因很多,可能今天申裝的用戶的軟硬體配備不足、或是系統過於老舊等等,都會影響網路的速率。對此,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反駁,既然今天電信業者歸咎於外部原因,那應該在用戶要申裝的時候有責任告知配備是否足夠,並確認住家附近的光纖基礎建設有沒有完善,而不是等消費者控訴了才推辭。

所謂的50M是指網路暢行無阻的狀況下,最大速率可達50M,但網路是採「分享」,ADSL的纜線是許多人共用的,如果每個用戶同時使用網路,那網路速度就會變得很慢,越多人使用就越分散。中華電信也提到,光世代50M/5M方案並不保證網路速率,並聲稱其BEST-EFFORT服務模式只能以「盡力而為」方式提供網路使用者頻寬,真正能跑到多少速度必須看消費者的網路環境。

台大電信工程所教授林宗男表示,BEST-EFFORT是不計算軟體封包流失的軟體服務方式,與光世代寬頻速率無法達到頂速,明明是硬體問題,跟軟體無關,兩者與速度影響間沒有絕對關係,但國內ISP業者往往將兩者混淆,將BEST-EFFORT作為網速不足的合理藉口,企圖混淆缺少網路專業知識的消費者。他表示,

網際網路的不確定性只會出現在同一個時段使用人數多寡,若身為電信龍頭的中華電信無法提供合理的頻寬,就應該重新調整合約並誠實告知消費者。

對此,NCC回應,會督促電信廣告要有篩選標準,合約也應該明確的說明。但羅淑蕾不滿說,網速不及50M的一半,是否應該以電信法處置? 且中華電信應該對外公開集縮比,讓消費者直接了解自己的網速實際上應該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