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涉入台鐵台北車站商場招標案收受南仁湖集團美金2萬元賄款,遭高院更一審判刑8年的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她從來沒有收到賄款、也絕不會貪瀆一分一毛,一定為自己的清白奮戰到底;而辯護律師顧立雄也說,一、二審都判郭無罪,但到了更一審後,卻改判她有罪;除了送禮者李宗賢前後不一的說詞表示他有送錢外,都無法證明郭有收到錢。他質疑,「法官心中那個應該是無罪推定的原則有多重,是不是抵不過心中那種懲罰的慾望呢?」

2006年交通部辦理台鐵台北車站地下一樓到一、二樓商場招標案。檢方起訴書指出,南仁湖集團透過負責人李清波之子李宗賢,於7月4日將2萬美元塞在茶葉罐行賄郭瑤琪。雖然事後南仁湖集團並沒有參與投標,檢調到郭瑤琪家搜索時,也沒有找到茶葉罐與現金;但檢方認為,李氏父子坦承送錢,因此將郭依職務上收賄罪起訴,並求刑8年。

一、二審審理時,合議庭均判郭瑤琪無罪,但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上個月,高院更一審認為,李清波父子確有送2萬美元賄款給郭瑤琪,並認定郭的相關職務行為與收賄2萬美元之間,具有對價關係,已構成職務上收賄罪,改判郭8年徒刑。

對此,已經提出上訴的郭瑤琪除了於今天上午刊登廣告,表明絕對沒有收受賄款外,也在夫婿台北科技大學教授彭光輝以及友人陳師孟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數度哽咽落淚也憤怒的郭瑤琪強調,她一生清清白白,從來不做不該做、不能做的事,也不會貪圖一分一毛錢。

針對法院認定,郭瑤琪有收受2萬美金賄款一事,郭的辯護律師顧立雄反駁指出,高院更一審判決認定郭瑤琪收受李宗賢裝在茶葉罐的美金2萬元現金,所憑的證據僅是李宗賢一人證詞。但是李宗賢的證詞前後矛盾、錯誤百出,光是茶葉罐到底一個還兩個都有不同的說法。

顧立雄接著表示,李宗賢在調查局偵訊時,上午先是表示2萬美金是放在2個茶葉罐。但是,檢方搜索郭家時並沒有找到茶葉罐、也沒找到現金;是等到下午,郭主動將一個茶葉罐送到調查局後,李宗賢在看到這個茶葉罐後,才改口說只有1個。至於茶葉罐的材質為何,2萬美金厚厚一疊又是如何裝進一個茶葉罐的,李的說法也是前後不一、講不清楚。李宗賢陳述這是他這輩子第一次做這種事,那為什麼連怎麼送,送幾個茶葉罐都講不清呢?

顧立雄說,法律是採無罪推定原則,不能叫被告去證明自己沒有收到錢,將檢方的舉證責任轉移到被告身上。就算退一步講好了,從檢方的偵訊資料得知,2006年7月4日李宗賢送茶葉罐前後時間,包括李清波、李宗賢父子與郭瑤琪的電話早已被監聽,檢方已於事前得知當天李宗賢要來送茶葉給郭瑤琪。為什麼隔天不在第一時間就來搜索有無賄款,反而等到半年多的12月29日才來搜索呢?

此外,4月14日工商時報報導,高院發言人陳晴教在記者會表示,公務員對職務上的收賄行為,「開口要錢即獲罪」。對此,郭瑤琪憤怒地表示,她要發言人陳晴教出面澄清到底有沒有說過這話,否則她一定對陳晴教提出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