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局停管處爆女性員工遭到肢體霸凌案,立委潘孟安偕同被害者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指出,主管場長李宗慶於案發時袖手旁觀、企圖吃案,加害者都被判以刑法傷害罪50日拘役了,但交通局至今卻未對包庇情事調查懲處。

潘孟安說,該場所主管場長李宗慶於霸凌事件案發後竟謊稱兩造已經和解,並在場要求轄區警察不必受理該案,包庇惡行。經被害人提出告訴後,加害者被以刑法傷害罪判處50日拘役。

潘孟安質疑,李宗慶包庇霸凌案,但交通局至今未調查與懲處,而加害人的好友與交通局高層關係良好,由工作量僅是一般人的1/3,1年上班100天,考績卻可拿甲等即可看出。

潘孟安指出,被害人向交通局、勞工局陳情,卻遭冰冷公文互推皮球。他要求,勞委會應主動調查本案,新北市府更應就其中官僚失職部分提出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