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王定宇於八八風災期間發起募款,被爆料侵吞善款一事,內政部21日晚間指出,在30個許可辦理的莫拉克風災勸募捐款活動,署名「王定宇」及「王定宇服務處」所捐的款項僅有2筆,捐款金額分別為5000及2000元。

內政部在21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王定宇對外聲稱「所發起八八風災募款活動,所有帳目皆經內政部考核、所有帳冊都清清楚楚,且莫拉克募款款項皆在陳師孟綠色逗陣合法申請的粉條兒基金會專戶」。

但內政部經清查98年許可辦理莫拉克風災(八八水災)勸募活動中,並未核准粉條兒基金會發起八八風災募款活動,僅許可「社團法人台灣粉條兒文化協會」的募款案件。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社團法人台灣粉條兒文化協會的捐款明細中,僅有署名王定宇及王定宇服務處所捐5,000元及2,000元之二筆捐款。

內政部表示,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個人不得做為發起公益勸募的主體,如果王定宇確實對外發起勸募活動,將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內政部將要求他將勸募所得財物返還捐贈人,且若屆期未改善者,可以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內政部表示,日前已函請台南市政府就王定宇案是否違反公益勸募條例等規定查處。

據「壹週刊」報導,台南檢調單位掌握資料,王定宇在前年八八風災時,公布郵政劃撥帳號,並透過電台、電視及網路宣傳,以個人帳戶進行愛心捐款,並疑似將民眾親自送到服務處的善款,存入妻子李淑吟的個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