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5)日指出,台電公司採購密封型桿上變壓器,驗收作業流於形式,遭廠商魚目混珠,以鋁線圈替代銅線圈,造成品質嚴重受到影響,台電對採購案驗收、違約處理作業明顯違失,因此監院特別提出糾正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日通過監委陳永祥糾正台電公司的提案。

監察院指出,台電公司採購密封型桿上變壓器,但驗收作業僅以變壓器外觀及特性作為實際驗收要項,並未在變壓器材質做驗收,讓廠商有機可乘,以鋁線圈替代銅線圈的變壓器數量高達34,200具,嚴重影響變壓器品質,造成安全隱憂。

監委調查發現,台電公司制定變壓器材料規範,雖規定經送審認可之圖面線圈材質若有更改,應重新送驗,然其認定易生履約爭議,台電訂定變壓器驗收規範有很大漏洞,易讓廠商及驗收人員有機可乘。

糾正文還提到,台電在簽約前未訂有違約求償之相關機制,善後處理能力又不足,採購、驗收及違約處理作業欠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