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夜店大火,釀成9條人命的悲劇,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今(8)日於黨團記者會中要求公眾使用建築物及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禁止使用可以產生火燄、火花或火星等熱點之物體或器材,對此,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表示「原則上禁止明火表演」,但對一些例外之小型表演尚待訂定配套措施,預計於1個月內將草案送至行政院審議。謝國樑也表示將此案列為國民黨團本會期優先法案處理。

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召開「大火釀成悲劇,修法刻不容緩」記者會,書記長謝國樑、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立委張慶忠偕同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出席。

謝國樑對此次大火造成9死12傷感到遺憾,責任釐清後,希望可透過修法杜絕弊端,他認為應全面禁止於室內使用明火,並要求公眾場所禁止使用產生火花火星之器材,謝國樑也要求消防署提出具體消防法修正案。

趙麗雲表示,檢視台中大火安檢21次的數字背後隱含整個體系出了問題,必須從法規面重新檢討,衛爾康大火讓消防法規重新修訂,她強調「今天的法規永遠為明天做準備」,至於是否全面禁止明火表演?趙麗雲指出,現在政府發展文創產業例如爆破藝術等,被視為文創業的創新表演主題,因此消防署應訂定明確規範。

張慶忠說,新修訂後的消防法頒布後,安檢責任應交由專責人員來管理,「『消防設備人員法』至今還沒有立法通過,主要檢查責任應由專業人員負責,沒有法源就無法確實管理」。

陳文龍對此表示,「消防設備人員法」涉及建築師和消防設備師職業間的爭議,「目前卡住了」,但未來消防署會更積極想辦法讓其通過;至於各界關注引起大火的隔音泡棉問題,不須修法,於現行的消防法及建築法規的室內裝修規定中即可處理,目前最不足的是明火和動火的管理,將推動修改消防法第14條之1,禁止有熱點的「明火表演」,預計1個月內可送至行政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