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及澄社發起「公視董事會提名審查應透明化與公共化--我們對『災後重建公視』的呼籲」的連署,已有多個團體表達支持,各團體將於10月18日(週一)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隨即拜會新聞局、立法院各黨團尋求支持,目前已獲新聞局、民進黨團及無黨聯盟回應,尚待國民黨團回覆。

發起團體表示,公視董事會爭議與內部治理的衝突越演越烈,不僅外界霧裡看花,也造成公視形象受損,民眾對公共媒體信心漸失,但公視爭議並非從天而降,國民兩黨都是肇因。

發起團體指出,民進黨執政時,雖修法促成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宣佈成立公廣集團,卻未曾積極修改法規,公廣集團並未真正公共化。而2007年,民進黨舉行第4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改選時程序草率,也為公視發展立下不當示範。

而國民黨長年利用國會多數凍結公視運算,使公廣集團無法正常運作,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更利用國會多數,作出干預公視營運的決議,更擴增公視董事會人數,將手伸入公視,過程粗暴,使公廣集團的運作陷入政治惡鬥的漩渦,也讓多年來台灣公共媒體建立的正當性與公共性面臨困境。

因此,發起團體呼籲,朝野政黨應負起政治責任完成法規修訂、提高對公廣集團捐贈,促使台灣公共媒體真正朝公共、獨立發展外,對即將進行的第5屆公視董事會提名審查與連動改組的華視董事會,提出訴求如下:

一、關於公視基金會董事會提名審查程序

1.行政院應在提名前一個月向社會徵才,由社會各界推荐公視基金會董事會人選。提名人選確定後,應向社會公告,並說明提名理由。

2.立法院應事先公告提名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名單,各黨並說明審查委員之詳細背景及推舉理由。審查委員不得具有以下身份:政府官員、民意代表、與公廣集團有業務往來及應利益迴避之人士。

3.公視基金會董事會審查過程需秉持公開、透明、公共參與之原則,全程轉播,開放公民提問、接受公共監督。

二、盡速修改公視法,減少公視基金會董事會人數,回復11至13人組成。

三、有關華視董事會

1.應即修改華視公司章程,將現有20餘名董事降成13人為上限,以維決策效能並降低董事會開支。

2.在集團法制未修訂完成前,宜由公視基金會推派現有董事(含企業經營背景的董事),並佔1/2席次以上,結合民股董事與員工董事組成之,以確保集團整合、實踐公共精神及企業營運效能。

媒觀基金會和澄社表示,行政與立法部門應儘速提出完整的公視發展政策,並展開整體修法工作。但公視董事會提審過程透明化與公共化,是公視災後重建的第一步,也是檢驗馬英九政府重要關鍵。

目前連署團體已包括: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社團法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和勵馨基金會等,還在陸續增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