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和媒體改造學社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修改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之正副主委產生方式,今(17)日共同發表聲明指出,現行正副主委由委員互選產生之規定,將改為直接由行政院長提名時指定,有違合議精神,NCC應盡速說明修法原因。

NCC日昨以4比3票決議修改現行的正副主委產生規定,針對此次NCC組織法的修正方向,以及政府可能藉此而逐漸改變或實質違背合議制精神的傾向,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和媒體改造學社表達疑慮和反對的立場。

據聲明指出,NCC正副主委改為政院提名時指定,對於NCC內部溝通協調與對外推動政策,並無任何增進作用,卻有損專業獨立的合議精神,引發各界質疑執政黨動機何在,甚至無法信賴NCC本身有繼續維護獨立合議制機關的能力與意願。

其次,在缺乏公開與充分的諮詢與聽證程序下,NCC組織法修正貿然改變正副主委的產生方式,並不符合民主程序與問責精神。NCC組織法雖為規範主管機關之法律,但其組成與權責涉及機構之獨立性、專業性與主管業務範圍,影響甚大,正副主委一旦改由行政院指定,其對於其議程設置和決議過程的影響力或控制權,皆有可能提高,並從而影響獨立機關合議制度之落實。

因此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和媒體改造學社要求,主張修法者應該提出充分的修法理由,並透過公聽程序聽取各界意見。

第三點是,通訊傳播基本法與NCC組織法修正過程,行政院不應著重強化對NCC人事的決定權,而是應針對賦予NCC政策規劃權責、輔導獎勵權力、財務獨立、研發與監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委員人選資格等議題,進行相應與必要的公開討論與修正,而非有意或無意的破壞NCC的獨立性。

最後,聲明再次強調,NCC應公開說明不再堅持並維護現行「互選」方式的理由,也應說明改由行政院長指定的實益何在,以及修改之後如何仍可實質確保NCC的獨立性和合議制;若無實益,卻造成NCC內部對立,並引發社會對NCC的信任危機,並非明智與負責任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