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查出前開發金總經理辜仲瑩涉嫌協助前第一夫人吳淑珍將60萬美元及新台幣3400萬元款項匯往海外。特偵組今天以被告身分,傳喚辜仲瑩到案,

辜仲瑩上午在律師陪同下進入特偵組,面對媒體詢問時不發一語。

特偵組查出,吳淑珍於民國92年6月間指示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將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帳戶內的80萬美元匯往國外。其中,辜仲瑩涉嫌協助將其中的60萬美元匯至香港渣打銀行帳戶;這筆錢再於同年10月間,匯入吳景茂位於荷蘭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帳戶內。

特偵組另發現,吳淑珍於93年4月間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帳戶內的新台幣3400萬元交給辜仲瑩涉嫌洗錢。辜仲瑩隨即指示前中信證券財務長邱德馨,將這筆款項兌換成美金後,再匯入香港的上海匯豐銀行Corebridge Co.Limited帳戶。

檢方指出,93年12月31日及94年1月4日,辜仲瑩等人分別自匯豐銀行帳戶內匯款50萬美元、57萬3000美元到吳淑珍人頭戶郭淑珍在香港瑞龍銀行的帳戶內。這筆款項在1個月後被轉匯到吳景茂的新加坡標準銀行帳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