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洗錢等案。上月底再度查扣扁家資產。查扣範圍包括9筆土地、4筆房屋、1停車位、兩戶寶徠豪宅、扁家成員帳戶內新台幣7000餘萬元及36檔股票。

台北地方法院9月11日以貪污等罪,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無期徒刑,分別併科新台幣2億、3億元罰金。

由於扁家在瑞士遭凍結的資產遲遲沒匯回台灣,特偵組擔心案件定讞後,恐面臨不易追繳犯罪所得的窘境,因此繼3月間查扣吳淑珍價值上億元珠寶、鑽石後,10月底再針對扁家資產進行查扣。

檢方指出,特偵組是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0條規定,查扣扁家資產,主要分為存款、土地、房屋3大部分。

吳淑珍及子、媳陳致中、黃睿靚、胞兄吳景茂等人設在彰化銀行民生分行、玉山銀行左營分行、兆豐銀行北台中分行和鹿港信用合作社等定存、活儲及外幣等帳戶均被查扣。合計新台幣4806萬餘元及2993美元。

另外,特偵組還查扣陳致中在華南永昌綜合證券民生分行帳戶內的36檔股票,股數70萬773股,以民國93年的市值計算,估計約新台幣2453萬元。現金與股票部分,檢方總計查扣扁家超過新台幣7200萬元。

土地部分,特偵組查扣陳水扁名下9個地號的土地,包括台南縣官田鄉老家1/4持分的土地、台北市松山

區民生寓所、高雄市鼓山區人文首璽豪宅及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段、長春段的土地。

而在房屋方面,陳水扁位在民生寓所的房屋及停車位、高雄人文首璽及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段、長春段兩建號的房屋均被特偵組查扣。此外,吳淑珍在95年間透過友人呂和霖名義所買下的兩戶寶徠花園廣場豪宅也遭到查扣。

檢方指出,陳致中日前對外表示願將民生寓所以無償或免租金方式,供慈善團體使用,時間點在特偵組進行查扣後隔天,陳致中當時應已知道家族相關帳戶及不動產已被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