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天證實,台灣已經以「中華台北」 (Chinese Taipei)名義,正式成為聯合國特別諮詢機構之一的國際檢察官協會 (IAP)團體會員,可享有IAP資源與跨國司法互助平台。

國際檢察官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Prosecutors,IAP)1995年在維也納成立,是現有唯一全球性檢察官組織,也是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的特別諮詢機構,與歐洲議會等國際組織有合作關係。是國際司法互助、共同打擊犯罪的經常性資訊交流平台。

IAP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個人會員兩種。前者可以檢察機關、檢察官團體代表當事國加入;後者則純由各國檢察官以私人身分參加。

台灣因中國大陸阻撓,多年來只能靠檢察官用個人會員參與,無法取得團體會員資格。但台灣每年仍以「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等機關為代表,向IAP申請團體會員。

法務部官員表示,今年2月IAP首度將台灣申請入會案排入IAP執行委員會議程,讓全案露出曙光。當時IAP告訴我方,台灣入會案將列入 9月初於烏克蘭召開的第14屆IAP年會討論。達賴喇嘛8月底來台,法務部一度擔心入會案可能生變,所幸未受影響。

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春暉因長期查緝人口販運案件,獲 IAP頒發特別成就獎。張春暉與其他法務部成員 9月赴烏克蘭參與IAP年會,當時IAP執委會轉達我方,肯定台灣檢察制度完善且檢察官素質高,已有足夠能力承擔國際司法互助義務,今年會同意台灣的團體會員申請。

IAP並告訴台灣與會人員,中國大陸方面希望代表台灣的「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TheProsecutors Association,ROC(Taiwan)」,名稱中的ROC(Taiwan)能調整。

檢協會請示法務部、外交部後,與IAP多方協調,敲定「Chinese Taipei」為最後各方可接受名稱。IAP秘書長舒茲 (Henk Marquart Scholtz)終於在本月20日正式通知,台灣獲准成為IAP團體會員。

台灣成為IAP團體會員後,未來可享有IAP各項司法互助資源、承辦IAP會議,將能彰顯台灣檢察官在國際組織中的主體性及延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