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張銘清去年在台南被推擠一案,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等7名被告一審被刑4個月到拘役40天不等。台南地檢署今天決定不再上訴;王定宇則說,是否上訴正評估中。

張銘清去年10月21日在台南參訪孔廟時,遭抗議人士推擠跌倒,台南地檢署事後起訴涉嫌推人與妨害自由的被告7人。台南地方法院今年9月21日依傷害罪判刑王定宇4個月,其他6名被告也被判刑4個月到拘役不等。所有被告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南檢發言人李靜文下午表示,檢方認為一審判決「尚稱妥適」,已決定不再上訴。

王定宇從媒體得知檢方不再上訴後表示,事前已和其他6名被告溝通過,6人也不會再上訴,他會幫這6人把易科罰金的款項繳清,至於他自己是否上訴,還要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