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黃睿靚

1、洗錢案

陳致中共同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行為,處有

期徒刑貳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罰金如易

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共同所得財

物新臺幣柒仟柒佰伍拾玖萬零捌拾捌元、美金陸佰捌拾壹萬

柒仟零貳拾陸點伍陸元應予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時,其中新臺幣柒仟柒佰伍拾玖萬零捌拾捌元,應與黃睿靚

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其中美金陸佰捌拾壹萬柒仟零貳拾陸點

伍陸元,應與黃睿靚連帶追徵之。

2、洗錢案

黃睿靚共同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行為,處有

期徒刑壹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億伍仟萬元,罰金如易

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陸個月之日數比例折算。共同所得財

物新臺幣柒仟柒佰伍拾玖萬零捌拾捌元、美金陸佰捌拾壹萬

柒仟零貳拾陸點伍陸元應予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

時,其中新臺幣柒仟柒佰伍拾玖萬零捌拾捌元,應與陳致中

之財產連帶抵償之,其中美金陸佰捌拾壹萬柒仟零貳拾陸點

伍陸元,應與陳致中連帶追徵之。緩刑伍年,並應向公庫支

付新臺幣貳億元。

吳景茂、陳俊英

1、洗錢案

吳景茂、陳俊英共同掩飾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之洗錢行

為,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均緩刑伍年,並各應向公庫支付新

臺幣佰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