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扁家4大案,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一審宣判,前總統府秘書長馬永成判刑20年;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判刑16年,唯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轉為污點證人,得以免刑,但仍應繳還億元犯罪所得。

扁案宣判,成為國內外媒體關注焦點,台北地方法院直到今(11)日下午4點一審宣判,前總統府秘書長馬永成,因涉及國務機要費案被判20年,褫奪公權10年;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林德訓涉及國務機要費、偽證罪,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8年。

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涉及竹科龍潭購地案,遭判刑6年;吳淑珍特助蔡銘哲因涉及龍潭購地案、南港案、洗錢案,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00萬元。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涉及南港案、洗錢案,處有期徒刑6個月,減刑為有期徒刑3個月,褫奪公權1年。

不過,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因轉為污點證人,雖涉及國務機要費案及偽證罪,但均得以免刑,成為唯一得以全身而退的扁案涉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