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宣判把吳淑珍名字寫錯,很過分耶!」9月1日下午4時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與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陳敏薰等人偽證罪成立,分別遭判處6個月至1年6個月徒刑,但北院卻忙中出錯,首頁放上的(http://tpd.judicial.gov.tw/)新聞稿連結中吳淑珍卻遭誤植為大悶鍋版本「吳淑貞」(如圖一)。

不但首頁顯示連結為吳淑貞,點入頁面後,摘要部分的吳淑珍同樣也被誤植為吳淑貞:「本院98年度訴字第1272號被告吳淑貞等偽證案件,業於98年9月1日16時宣判。本案之主文、事實及理由如附件所示。」

不過,北院網頁維護人員1個小時後發現錯誤,把網頁的錯字改回,讓吳淑珍順利恢復本名,也讓這場國人矚目的宣判增加一絲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