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第一家庭及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的國務機要費衍生之偽罪證案件,今天地院一審宣判,因第一家庭均有認罪,前總統夫人吳淑珍以教唆偽證,原判決2年,減為1年,其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及女婿趙建銘均為原判一年減為六個月。而陳敏薰則判刑1年6個月,因不符修正後之減刑條例,並未減刑,是所有人中刑責最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