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要求交通部償還捷運新莊蘆洲線北市府代墊的百億元自償性經費,不過,交通部長陳建宇今(6)日強調,行政院1998年核定的計畫已明定,自償性財源由北市府負擔,完工後由營運單位償還,而營運單位正是台北捷運公司,票價收入及土地開發收益分別由北捷及北市府收取,所以,沒有交部需歸還代墊款的問題。

陳建宇說明,行政院1998年7月15日核定的新莊蘆洲線財務計畫及行政院歷次核示事項明定,自償性財源由北市府暫代辦理貸款並負擔建設期利息,完工後,由營運單位償還此項貸款的本金及剩餘期間的利息,此即北市府僅是擔任資金籌措的平台,並非實際負擔自償性經費,最終仍由營運單位負擔。

此外,考量計畫完工後由台北捷運公司營運,行政院已於2002年1月10日指定由北市府擔任統一籌措自償性經費的平台,營運通車後,再由北捷營運收入償付北市府。

陳建宇說,所謂建設計畫的自償性經費是指,計畫營運後的票收收入及聯合開發收益,由營運單位償付,捷運新蘆線已於2013年6月全線通車營運,票收收入持續由負責營運的北捷公司收取,土地開發收益則由負責開發的北市府土地開發基金收取。因此,本案的自償性經費正是由獲取自償性財源的北捷公司及北市府償付,沒有交通部須歸還北市府代墊款的問題。

對於北市府要求交通部還錢,陳建宇無奈的表示,不曉得是不是柯P周圍的人給他的訊息不夠,導致他對此事不太清楚,「我想,這沒有誰欠誰的問題,而且台北市政府去年就告交通部了」。

由於本案已進入行政訴訟階段,因中央與地方見解不同,陳建宇說,交通部將配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過程並待判決結果再作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