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4)日下午6點舉辦網路座談會,與「婉君」(網軍)對談。金管會指出,4月底將完成開放「民間業者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規劃案」,5月起接受申請;籌資企業實收資本額須在3000萬元以下,且未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近期金管會推動2項重要的政策,包含立法院通過金融五法,其中,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加強保護消費者,如果金融機構有不當銷售商品,情節嚴重者除處罰沒有上限,還可能會撤換經理人與負責人。

除此,金管會也正在研議群眾募資平台,從過去的捐贈性質,以後也可以有股權性質的投資。曾銘宗說,新政策將讓群眾募資更貼近年輕人的創業需求,部分先進國家已經有相關的群眾募資平台,例如美國少數幾個州、英國、法國及義大利等,如果台灣的群眾募資平台開始運作,也領先亞洲各國。

根據金管會規劃,想從事籌資平台的業者,須向金管會申請取得證券商部分業務的資格,或現行證券商也可以兼營;可兼營的證券商資本額要新台幣2億元以上,非傳統證券商如果要申請,資本額要5000萬元以上,預期將有2至3家業者申請。

另外,籌資企業資本額要在3000萬元以下、未公開發行的公司,並已有簡易內控作業,且每年要公布財報;而籌資公司每次籌資僅限1個平台,每個會計年度內,所有平台籌資的總金額不可超過1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