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團因2008年以新加坡商身份偷跑來台,近日遭經濟部開罰12萬元,繼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為阿里巴巴喊冤後,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今(3)日又在立法院中批評台灣定義模糊不清。不過,經濟部長鄧振中強調,經計算,阿里巴巴董事長馬雲及他的合夥人持股相加,就可獲得公司控制權,因此算是中資。

經濟部投審會代理執行秘書張銘斌日前表示,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2008年就已經申請來台,但當時是以新加坡商的身分包裝,在台灣開放中資前,就偷偷申請來台。經過調查,確認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與中國阿里巴巴是同一集團,經濟部因此開罰12萬元。

對此,楊瓊瓔於院會中詢問,經濟部的定義是以負責人的國籍、持股比例,還是銷售市場?認定的方法是什麼?她強調,馬雲的持股只有8%,怎麼能稱阿里巴巴是中資。

不過,鄧振中說明,以持股比例,馬雲加他的合夥人有3位,加起來可以控制公司,因此阿里巴巴算是中資。但楊瓊瓔隨即反駁,阿里巴巴集團的最大股東是日本公司,若台灣要跟世界接軌,一定要釐清標準。

然而,鄧振中仍強調,台灣歡迎中資來台,但要尊重法律,我方有一定的認定辦法,主要是2項,1種是持股比例,或中國有沒有可能取得控制權,經計算,馬雲確實可以取得控制權。

鄧振中也說,阿里巴巴已在跟我方接洽,現在認定阿里巴巴不符合我們規定,該公司可以把股份轉讓出去,也可以重新申請,我方給他半年時間改善,符合規定就會准許申請。他更指出,「我們覺得現在已經夠清楚了,就2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