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大購物網站「淘寶」的創辦人馬雲目前為阿里巴巴集團的董事長,而經濟部近日才發現,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早在2008年就以新加坡商的身份偷跑來台,因而開罰。不過,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則為阿里巴巴喊冤,他認為,馬雲在阿里巴巴的持股遠小於30%,根本不能算中資,經濟部「這種腦袋實在太落伍!」

經濟部投審會代理執行秘書張銘斌日前表示,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2008年就已經申請來台,但當時是以新加坡商的身分包裝,在台灣開放中資前就偷偷申請來台。經過調查,確認阿里巴巴台灣分公司與中國阿里巴巴是同一集團,經濟部因此開罰12萬元。

不過,蔡正元對此為阿里巴巴喊冤,他指出,經濟部認為凡中資佔30%以上,就算是中資公司,或中資對一家公司有「實質控制力」,也算是中資公司。但攤開阿里巴巴的資料,最大股東是日本的軟體銀行佔32.4%,第2大股東是美國的雅虎佔16.3%,經營團隊是馬雲和阿里巴巴集團副主席蔡崇信,馬雲佔股8.8%,蔡崇信佔股3.6%,馬雲是中國人,蔡崇信是台灣人。

因此,蔡正元說,阿里巴巴的中國人持股遠遠小於30%,根本不能算是中資公司,但經濟部認為馬雲有董事提名權,對阿里巴巴有「實質控制力」,所以阿里巴巴應該算是中資公司。經濟部因此判定阿里巴巴「隱匿」中資身分。

但他質疑,蔡崇信也有董事提名權,也對阿里巴巴有「實質控制力」,但蔡崇信是台灣人,阿里巴巴要不要算台資公司?他批評,由這個矛盾可以看出,經濟部只是因為馬雲創業成功、名氣太大,就偏狹的認定阿里巴巴是中資公司,「這種腦袋實在太落伍!」

不過,也有網友質疑,阿里巴巴由馬雲創立,若阿里巴巴不算中資,為何2008年要以新加坡商身份偷偷摸摸申請來台?網友也說,阿里巴巴集團底下的業務都在中國,包含最大的淘寶網等,難道能算日資或美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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