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今(17)天公開招標「核一、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服務案」,預計花費逾112億台幣處理1200束燃料棒,處理時間將至2035年。對此,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質疑,台電短視近利,再處理過後的高階核廢料,經20年後仍會運回台灣,並未解決存放的問題,反而招致國際反感。

為解決核一、核二2座核電廠存放用過燃料棒的空間不足問題,台電打算將1200束用過的核燃料送往到海外處理,以免2座核電廠的運轉及延役計劃受到影響。並於今天上網公告核一、核二用過核燃料海外處理招標案,預算金額為112億5705萬元,外界猜測法、英、俄羅斯等國都可能競標。

不過,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今天在臉書質疑,該招標案已內定由法國AREVA公司得標,而且若1200束用過核燃料棒的招標案順利完成,台電剩下17000束燃料棒極可能比照辦理。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指出,用過燃料棒經過再處理後,除了分離出來的高濃度核武級鈽與鈾繼續留法代管或是轉賣他國,其餘所有半衰期仍然長達2萬年以上的高階核廢料以及再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其他化學與輻射廢料會再度運送回台灣做最終處置,仍無法解決無存放空間的困境。

該聯盟批評,在處理過程產生的高污染物,將會傷害海外環境,不僅無謂的浪費台灣原本就已經不充足的核後端處理基金,嚴重排擠了原本核廢最終處置的經費資源,更可能招致國際間反感與抗議,導致台灣原本就困難的外交處境更加困難,國際形象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