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涉嫌於民國93年收受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1千萬賄款,助陳敏薰取得101職務,台北地檢署今(23)日再依《洗錢防制法》起訴陳水扁。

陳水扁與吳淑珍被控收賄,幫陳敏薰取得職位,2人都因此案遭判貪污罪定讞。不過,由於這筆千萬賄款是透過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高院認為陳水扁也是洗錢共犯,退回檢方重查。針對此案,北檢曾2度囑託高雄地檢署代訊吳淑珍,但吳均以身體因素拒絕受訊。

本案起因於陳水扁與吳淑珍於民國93年收受陳敏薰1000萬元,並向前財政部長林全施壓,讓陳接任101董事長。吳淑珍收賄後,透過友人蔣美利將款項匯往吳景茂設於新加坡的帳戶內,該筆款項已於2011年被檢方沒收。

對此,陳水扁兒子陳致中上午在臉書發文,強調「2015年,社會已經不同了,還在玩扁維拉把戲嗎?」陳致中說,「當社會大眾已經愈來愈瞭解扁案是政治迫害、平反之聲四起的當下,北檢還在搞政治起訴。」

陳致中表示,北檢不如把寶貴的精神氣力拿去好好查辦起訴全民殷殷盼望繩之以法的三中黨產案、富邦吃北銀弊案、日勝生美河市弊案、太極雙星弊案、遠雄大巨蛋弊案、喬頂新101股權及三重新燕土地變更案、電子業12大亨集體進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