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14)日審查《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銀行各項信用卡、現金卡的循環利率,將不得超過15%。

目前《民法》中,所有各項利率上限為20%,此次修法,則增訂信用卡和現金卡的循環利率上限於《銀行法》第47條之1中,原本國民黨立委陳根德等38人提案修法將循環利率訂定不得超過12%,經金管會協商,為避免銀行承接業務誘因減少,讓民眾轉向地下錢莊借錢,才提高至15%。

陳根德表示,他推此案是為了良心,雖然銀行公會曾想給他3千萬元盼擋下此案,但他仍堅持提案。他強調,目前信用卡和現金卡的循環信用餘額為1132億元,即使利率降一些,銀行仍能賺上百億。

據金管會統計,目前雙卡循環利率在15%以上的持卡人約有80至90萬戶,制定15%上限後,這些持卡人皆能受惠,而全體國銀1年信用卡利息收入將減少4至5億元。

至於新法何時上路,財委會希望,相關調整將於法案三讀,並由總統公告後半年生效。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